一、 公告期间:106年6月20日至106年7月3日
二、 职缺名称:约聘检查员
三、 薪资:本职缺列为聘用人员第7职等,录取后以328俸点(折台币39,720元)进用,馀工作条件依僱用契约办理。
四、 工作内容:
1.办理本市辖内劳动条件申诉检查及不定期专案劳动检查
2.劳动条件案件裁处、诉愿及行政诉讼及案件登录绩效系统作业
3.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五、检查范围:约聘检查员检查范围包含劳动基准法、性别工作平等法、劳工退休金条例、劳资争议处理法等其他劳动条件相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