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 财团法人台北行天宫-行天宫急难济助金,至6/30截止

  • 2023-03-16

财团法人台北行天宫-行天宫急难济助金
(为避免影响其他同学权益,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 申请资格:
本办法涵盖家庭急难、学生急难及医疗急难济助:
1.『家庭急难济助』:因急难变故而导致生活发生困难者。
2.『学生急难济助』:因家庭经济突逢变故而影响就学中之国小、国中、高中(职)及大专院校之学生。
3.『医疗急难济助』:因罹病必须至医院治疗,其医疗费及看护费支应有困难者。
4.如有特殊变故须急难救助但不含于上述项目者,另以个案办理。

 
  • 奖学金金额:
1. 『家庭急难济助』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叁万元为上限。
2. 『学生急难济助』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叁万元为上限。
3. 『医疗急难济助』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伍万元为上限。
4. 除具下列之情形,其济助金额以病患当期积欠医疗费之三分之一为上限,且最高不得超过新台币伍万元整外,一般病患济助金额依照前项办理:
(1)无健保之大陆地区人民及外籍人士。
(2)无健保且无家属协助之游民及路倒病人。
(3)无健保又无意愿办理分期缴纳之民众。
5. 除捐赠医院外,各项济助案主办单位得再经电访或亲访审查后,依其实际情况核给济助金额。
6. 特殊个案:金额需求超过上限或于急难变故发生日起六个月内需要超过一次以上之济助者,得另以专案审核。
7. 开立划线及禁止背书转让之具名(案主)支票,支领凭证得由原申请机构(含学校)转交,并须负责寄回支领凭证。
 
  • 需缴交文件:
※必备:
(1)转介申请书
(2)近三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影本(需有记事栏)
(3)当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户证明或全户最新年度国税局所得资料及财产清册资料清单
※选项:
(1)子女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
(2)身障手册或重大伤病卡
(3)重大事故证明资料:如疾病诊断书、死亡证明、医疗或丧葬费用收据影本、重大灾害证明等
 
  • 送件地点:各校区综业处第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