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110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学生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作业

  • 2022-03-01

一、依据教育部111117日台教技通字第1112300190号函办理。

二、本学期「学生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资格、规定及需缴验文件请务必详阅附件「申办说明」及Q&A,为免同学因资料有缺需另补件,以致延误申请影响权益,建议同学可预先准备。

三、申请方式:自111225日起至111318日请至「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系统」完成填写后,打印「申请表」及「切结书」纸本并完成签章,并同需缴验文件(请详申办说明)送达或邮寄至各校区收件窗口。若同学接获补件通知,请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件,逾期未补件者以不符合资格认定。

(申请系统登入路径请参阅操作手册)

四、若有问题请洽各校区综合业务处学生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申请承办人:

()日间部:

1.建工校区管珮钰小姐(分机51206)。

2.燕巢校区张瀚中先生(分机18607)。

3.楠梓校区林小惠小姐(分机52110)。

4.旗津校区陈咏淳小姐(分机25024)。

5.第一校区江建财先生(分机53202)。

()进修部

1.建工校区管珮钰小姐(分机51206)。

2.楠梓校区赖柏吟小姐(分机52202)。

3.第一校区柯虹伃小姐(分机53215)。

      ()进修学院陈惠足小姐(分机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