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111学年度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奖学金,截止日 2023/3/1

  • 2022-12-14
111 学年度财团法人中华民国电脑技能基金会
奖学金申请办法
壹、目的:
为鼓励高中职及大专校院应届毕业生于在校期间努力向学,提升个人能力,未来投入产业后能顺利就业并协助企业发展,故设立本奖学金。
 
贰、申请资格:
凡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高中职校之应届毕业生(民国 112年毕业者),并符合以下条件者皆可申请

一、 110学年度上下学期之智育成绩学期总成绩)均须达70分以上。
二、 在校期间持有本奖学金各奖项指定之认证或鑑定合格证书,且于107年1 月 1 日至 112年1月31日间取得。(报考或申请换补发证照之核发作业需时一个月,有意申请奖学金者,请注意需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前取得证书)
三、 申请 TQC 项目者,一般证照:成绩需达 80 分以上;输入类:中文输入、英文输入、日文输入及数字输入皆须达专业级以上才可申请。
四、 申请者学业成绩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专日夜间部选读、旁听及公私立机关委讬职校代招之学员不得申请。
 

参、申请期间:
112年1月3日(二)至 112年3月1日(三)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肆、申请程序
一、 于线上详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下载「检具证明表单」。
检附下列证明文件:
1. 110 学年度(全学年度)成绩单正本乙份
2. 在学证明书正本各乙份。【须使用本会表单加盖学校的证
明章(校章、系章或各处室章皆可用印)】

二、 选择所属区域:
请先行参考以下区域划分方式,依学校所在地选择区域进行报名,本会服务地理区域划分:
北区:新竹(含)以北及宜兰、花莲、金门、马祖等地区。
中区:苗栗(含)以南至嘉义(含)之间等地区。
南区:台南(含)以南、台东及澎湖等地区。
三、 请将111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资料寄至本会各区推广中心(可由申请者自行寄出,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信封请注明「奖学金审查委员会」收,寄发地址如下:
北区:105608 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 32 号 8 楼
中区:406503 台中市北屯区文心路四段 698 号 24 楼
南区:807373 高雄市三民区博爱一路 366 号 7 楼之 4
四、 请申请者务必多次确认『报名资料』正确且完整后,再打印
寄发。报名表一经打印后,系统将关闭修改功能,恕无法修
改表单之任何资料,敬请见谅。
伍、得奖名单公告
各奖项将于 112年4月12日(三)于网页公告。得奖人员由本会寄
发奖学金及奖状,并建请各推荐单位于公开场合颁发奖状及张贴
得奖海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