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身份:户籍地
名额:详阅附件
金额:
(一)凡操行为甲等或八十五分(含)以上,学科总平均成绩在八十五分(含)以上者,每名每学年新台币陆仟元整。
(二)操行为甲等或八十分(含)以上,学科总平均成绩达八十分者,每名每学年新台币参仟元整。
申请条件:
(二)操行为甲等或八十分(含)以上,学科总平均成绩达八十分者,每名每学年新台币参仟元整。
奖学金之赠与,以设籍中华民国台湾且祖籍为贵州省的同乡子女(不超过三十岁),并就读于国内研究所及大学院校(不含军事院校)之在学学生为限。
需缴表件:
1.前一学年(上、下学期)全部成绩单
2.学生本人身分证影印本
3.学生本人籍贯证明文件(例如: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或请以手抄本户籍腾本之父祖辈的籍贯作为祖籍依据)。
送件地点:学生自行寄送2.学生本人身分证影印本
3.学生本人籍贯证明文件(例如: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或请以手抄本户籍腾本之父祖辈的籍贯作为祖籍依据)。
截止日期:2020/12/30
公告日期:2020/11/16表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