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学生事务处 通知
受文者:全体教职员工生
日期:中华民国109年08月03日
文号:高科大学邮字第1090566号
主旨:109学年度「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 申办须知如下,请协助转知学生,谢谢。
说明:
一、依据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办理:一学年申办一次, 统一于上学期受理,审查合格后, 补助金迳于下学期注册缴费单扣减。
二、申请期间:自109年9月21日(星期一)至109年10月 14日(星期三)截止。
三、申办资格:具本国籍且就读国内大专校院之学生。
(一)家庭年所得新台币70万元以下。
(二)家庭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未逾新台币2万元。
(三)家庭计列人口不动产价值合计未超过新台币650万元。
(四)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高于60分。(详细规定请参阅: 本组网页-助学措施-本助学金专区)
四、申请方式: 请符合资格同学至校务行政系统详实登录资料后打印申请表(请签名 并切结); 持申请表并备齐有效证件于申请期限内送达或邮寄至各承办单位(请 注明:办理大专校
院弱势助学金)。
五、各项政府减免或补助项目大多有不能重复申领之规定, 请同学务必主动了解各相关规定,择优办理; 并依规定须切结在校享有优待期间放弃申请政府核发之其他教育补助 ,如有
隐匿重复请领情事,请自负法律责任。
六、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一)日间部:
1.建工综合业务处:洪小姐 分机51205。
2.燕巢综合业务处:郑小姐 分机18611。
3.楠梓综合业务处:林小姐 分机52202。
4.旗津综合业务处:吴先生 分机25033。
5.第一综合业务处:叶先生 分机53206。
(二)进修推广处:
1、楠梓校区:王先生 分机22859。
2、建工校区:洪小姐 分机12827。
3、第一校区:柯小姐 分机22860。
(三)进修学院:陈小姐 分机12932。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敬启
联络人:刘伊婷 31281
受文者:全体教职员工生
日期:中华民国109年08月03日
文号:高科大学邮字第1090566号
主旨:109学年度「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
说明:
一、依据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办理:一学年申办一次,
二、申请期间:自109年9月21日(星期一)至109年10月
三、申办资格:具本国籍且就读国内大专校院之学生。
(一)家庭年所得新台币70万元以下。
(二)家庭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未逾新台币2万元。
(三)家庭计列人口不动产价值合计未超过新台币650万元。
(四)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高于60分。(详细规定请参阅:
四、申请方式:
院弱势助学金)。
五、各项政府减免或补助项目大多有不能重复申领之规定,
隐匿重复请领情事,请自负法律责任。
六、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一)日间部:
1.建工综合业务处:洪小姐 分机51205。
2.燕巢综合业务处:郑小姐 分机18611。
3.楠梓综合业务处:林小姐 分机52202。
4.旗津综合业务处:吴先生 分机25033。
5.第一综合业务处:叶先生 分机53206。
(二)进修推广处:
1、楠梓校区:王先生 分机22859。
2、建工校区:洪小姐 分机12827。
3、第一校区:柯小姐 分机22860。
(三)进修学院:陈小姐 分机12932。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敬启
联络人:刘伊婷 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