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教务处 通知
说 明:
一、为鼓励优秀学生就读本校,提升学生素质,并依据109年2月27日、109年5月14日签准事项办理。
二、奖励对象:109学年度入学本校日间部四年制学生、五专部学生及硕士班一般生(非在职生)。
三、奖励标准:
(一)日四技:109学年度甄选入学及联合登记分发入学之学生,每一项招生群(类)别之统测总分达台科大及北科大联合登记分发最低录取标准者,核发奖学金新台币5万元。
(二)五专部:
1.国中教育会考成绩等级达五科A++者,入学绩优奖学金核发新台币10万元,自入学第二学期起符合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在该班级前50%者(含),则每学期得申请续发奖学金新台币10万元,合计五学年最高新台币100万元之入学奖学金。
2.国中教育会考成绩等级达五科A者且达30点(含)以上者,入学绩优奖学金核发新台币5万元,自入学第二学期起符合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在该班级前50%者(含),则每学期得申请续发奖学金新台币5万元,合计五学年最高新台币50万元之入学奖学金。
(三)硕士班:本校日间部及进修部学生(非在职生)经錄取且就读本校日间部硕士班且符合下列资格者。
1.其历年学业成绩名次列该班前百分之十以内者(含),核发奖学金新台币2万5,000元。
2.其历年学业成绩名次列该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内者(含),核发奖学金新台币1万元。
3.依本校学硕士一贯学位办法规定经各系所甄选通过之预研生,已预修硕士学位学分,经本校一般生甄试或入学考试錄取者,核发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
四、奖励规范:
(一)各学制达奖励标准之新生应依规定完成注册缴费手续,始得提出申请。
(二)五专部学生依学期发放奖学金者,前学期操行成绩未达80分或依本校「学生奖惩办法」受一次小过(含)以上者,取消该学期之奖励资格。
(三)学生同时符合两项奖励标准者,仅择优发给一项奖励。
(四)经核定受奖学生,因休学、退学、保留入学、转学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停止发给奖学金,因故休学或保留入学,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不再补发,待复学注册后,始得续领奖学金。
教务处 敬启
联络人:景健东 分机: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