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发展系公告
有关107学年度第2学期生活助学金自开学后开始受理申请,请有意申请之同学配合办理:
- 申请截止期限为108年3月18日(一)前截止。
(一) 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及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达60分以上之具有学籍之大专校院学生均得提出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不具中华民国国籍者。
(2)就读在职班、学分班或假日上课、远距教学者。
二、每生核发每月新台币6,000元之生活助学金,领取生活助学金之学生由各系安排生活服务学习,每周以8小时为上限,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三、依据107学年度第2学期第一次临时系务会议决议:
1.本学期生活助学金每人每个月6,000元,发给2个月,名额6名。
2.获得生活学习助学金者需至系上进行服务学习,每个月服务30小时。
四、请申请同学缴交表件如下:
(一)申请表(本学期可至系办索取纸本申请表)
(二)成绩单
(三)家庭概况说明(以A4纸缮打)
(四)年所得证明(以最近年度为主)
(五)财产清单(以最近年度为主)
人力资源发展系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