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自111年2月22日至3月18日截止。
(二)缴件地点:各校区综合业务处二组。
(三)公告平台:1.学校首页/在学学生/学务服务/奖助学金申请/奖助学金申请之传爱助学金申请。网址: http://newscholarship.nkust.edu.tw/ScholarshipDetails.aspx?QS=QS&SSIdStr=42299
2.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四)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
2.前一学期操行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学期学业成绩研究生应达七十五分以上、其馀学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5.需具有前一学期(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时数认证。
(五)应检附相关资料:
1.助学金申请表。
2.缴交前一学期成绩单。
3.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正本一份(无则免)。
4.前一年(最新)全户综合所得清单正本一份(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附)。
5.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时数证明。
6.申请人入帐存折封面影本。
7.申请人切结书。
(六)获奖助名单将另行公告于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及短信通知。
二. 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一)各校区综合二组:
第一校区,分机53206
建工校区,分机51203
楠梓校区,分机52204
燕巢校区,分机18608
旗津校区,分机2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