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身分: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含延长修业年限及就读五专前三年、研究所者。
二、校内纸本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20日
三、申请资讯:
1.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七十分以上者,得申请奖学金,每学期新台币二万二千元。
2.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六十分以上或设籍台东兰屿乡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请一般助学金,每学期新台币一万七千元。
3.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六十分以上者,得申请低收入户助学金每学期新台币二万七千元或中低收入户助学金每学期新台币一万七千元。
4.领取一般助学金、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助学金应履行生活服务学习时数48小时,有例外情形可减免之。
5.获奖同学奖助学金发放流程如下:奖学金统一于本校收到原委会款项后立即办理核发,助学金则于同学完成当学期应服务学习时数并经审核通过后才办理核发。
四、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登录相关资料并上传成绩单图档(需为正本并盖学校戳章,不可上传电脑截图)。
原委会大专校院奖助学金申请平台(以下简称原委会平台):https://cipgrant.fju.edu.tw/
2.线上申请完成后,打印纸本申请表及纸本成绩单(与上传的成绩单一致并为盖学校戳章之正本)缴交至各校区收件单位。
五、缴交表件:
1.纸本申请表(签名)
2.110-1成绩单正本并盖学校戳章(缴交列有前一学期「班级排名」、「班级人数」、「学业平均成绩」之成绩单,不可为历年平均班级人数及班排名。)
3.中低、低收证明
4.本人存折影本与印章
六、送件地点:各校区综合业务处二组、进修学院学务组
七、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一)日间部:
1.建工综合业务处:卢小姐 分机51207。
2.燕巢综合业务处:赖小姐 分机18613。
3.楠梓综合业务处:戴小姐 分机52207。
4.旗津综合业务处:吴先生 分机25033。
5.第一综合业务处:林小姐 分机53210。
(二)进修部:
1、楠梓综合业务处:戴小姐 分机52207。
2、建工综合业务处:卢小姐 分机51207。
3、第一综合业务处:柯小姐 分机53215。
(三)进修学院:陈小姐 分机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