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全体教职员工生
日期:中华民国109年02月24日
文号:高科大学务字第1090073号
附件:原住民族委员会奖助大专校院原住民学生实施要点
主旨:108学年度第二学期「
说明:
一、申请身分:具有原住民身分者,
二、申请条件:
(一)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七十分以上者,得申请奖学金,每学
(二)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六十分以上或设籍台东兰屿乡具雅美族身
(三)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学生前一学期学业成绩达六十分以上者
(四)领取一般助学金、
三、收件截止日期:109年2月24日至109年3月13日。
四、需缴表件:
(一)上网登录(http://cip.fju.edu.
(二)108-1成绩单(需具班级排名)。
(三)中低、低收证明。
(四)本人存折影本与印章。
五、送件地点:各校区综合业务处二组、进修推广处学务组、
六、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一)日间部:
1.建工综合业务处:卢小姐 分机51207
2.燕巢综合业务处:赖小姐 分机18613
3.楠梓综合业务处:戴小姐 分机52207
4.旗津综合业务处:吴先生 分机25033
5.第一综合业务处:林小姐 分机53210
(二)进修推广处:
1、楠梓校区:李先生 分机22856
2、建工校区:洪小姐 分机12827
(三)进修学院:陈小姐 分机12932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敬启
联络人:刘伊婷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