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109学年度下学期 | ||
奖学金名称: | 109-2学期平安、菁英奖学金申请 | ||
申请系所: | |||
申请身份: | |||
名额: |
一、平安奖学金
(一)高中职校:全国100名 (二)大专组(含二专及五专四、五生):全国85名 二、菁英奖学金:表列大专校院(附件2)之生命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含管理)等四领域系所。 (一)大学三(含)年级以上学生:全国20名(平安、菁英奖学金只能择一申请)。 (二)研究生:全国12名 (三)博士生及博士后研究:全国8名 |
||
金额: |
一、平安奖学金
(一)高中职:全国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八千元。 (二)大专组(含二专及五专四、五生):全国每名每学期新台币一万元。 二、菁英奖学金:表列大专校院(附件2)之生命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含管理)等四领域系所。 (一)大学三(含)年级以上学生:全国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六万元。 (二)研究生:全国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十万元。 (三)博士生及博士后研究:全国每名每学期新台币十二万元。 |
||
申请条件: |
|
||
申请资格: |
35岁以下须具本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本国学生(延毕生不可申请)。
一、平安奖学金: (一)学业成绩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内且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处分。 (二)家户所得90万(含)以下不分科系(具有低收入户资格者,不在此奖助范围)。 二、菁英奖学金: (一)凡就读表列大学系所之大学三(含)年级以上学生、硕士班、博士班在学学生(不包含在职专班或任何在职形式进修者)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学业成绩平均 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0%以内,未受记过以上处分且每科成绩均须及格。 (二)硕、博士生:同实验室(教授)硕、博士生合计仅可推荐1人。 (三)博士生:.理工医农须已于国际期刊发表论文或投稿论文已获国际期刊接受者、人文社会(含管理) 须已于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或投稿论文已获国内外期刊接受者。 三、凡条件相当者,以弱势、原住民及新住民家庭申请者优先考量。 |
||
需缴表件: |
一、平安奖学金:
(一)申请书( 附件1-1~1-3 含自传、师长推荐内容 )、学生证(或在学证明)、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个人资料蒐集、处理及利用同意书(附件4)。 (二)成绩证明【前一学期】正本(高一新生【第一学期】检附国三成绩、大一新生【第一学期】检附高三成绩)、申请人银行存折影本(含户名、帐号及汇款银行)。 (三)奖惩证明。 (四)前一年度全户所得证明 ( 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请至国税局申请。 (五)其他须检附文件请参阅申请表中 ( 附件1-1 下方缴验资料栏 )。 二、菁英奖学金: (一)申请书(请浮贴2吋相片),学生证(或在学证明)、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个人资料蒐集、处理及利用同意书。 (二)成绩单:第一次申请需缴入学后各学期(已获得奖学金者缴前一学期)成绩单一份。 1.五年一贯学硕士、硕一生需检附研究所录取证明及大学一年级起在校期间之每学期成绩单 1051022董事会通过 1060520董事会修订通过 1061118董事会修订通过 1071117董事会修订通过 或历年成绩单。 2.博一新生需检附博士录取证明及自硕士一年级起在校期间之每一学期成绩单或历年成绩单(成绩单上必须由校方注明班上总人数及排名)。 (三)推荐函及相关证明 1.指导教授推荐函乙份(如附件6,大三(含) 以上学生及硕一新生检附大学就读校系专任老师推荐函),并请密封于信封内。 2.自传及研究计画。 3.在学期间曾发表之论文、专利,或参加国际及全国性比赛之资料(无则免附)。 4.其他各类优秀事蹟影本(无则免附) 5.曾(或现)就读之大学校院奖惩证明。 (四)硕、博士生均须检附前一年全户所得证明(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至国税局申请。 (五) 其他须检附文件请参阅申请表中。( 附件七 奖学金申请资料检核表 )。 三、凡具有中低收入户、原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分申请者请检附 (一)中低收入户证明。 (二)3个月内申请之户籍誊本影本(须有注明原住民身分) (三)3个月内申请之户籍誊本影本(以户政事务所提供「记事不省」之户籍誊本为主)或注记本人或父母已结婚登记并载明新住民原生国借、姓名之新式户口名簿。 |
||
送件地点: | 学生自行送件。 | ||
截止日期: | 2021/3/10 | ||
公告日期: | 2020/12/15 | ||
表单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