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依据本校「四年制学生成绩优异申请提前毕业办法」办理。
二、四年制日间部学生修业期间,合于本办法标准者,
三、因本(108-1)学期暨历年成绩排名,需俟同学校内、
四、同学可先填写申请书送至系办,俟成绩排名确定后再后补缴交证
五、联络人资讯:
教务处注册组 李惠惠小姐 分机:31162、31111-31116。
建工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一组分机:51102、51103
燕巢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一组分机:18502-18504、18
第一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一组分机:53102、53103、5
楠梓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一组分机:52102-52104、5
旗津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一组分机:25022、2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