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学年度预备研究生申请及相关事宜,请查照。
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教务处 通知
受文者:全体学生
副本:全体教职员
日期:中华民国109年6月22日
文号:高科大教务注字第10900054号
附件:如说明
主旨:本校109学年度预备研究生申请及相关事宜,请查照。
说明:
一、依本校「学生修读学、硕士一贯学位办法」办理。
二、大学部学生入学后,四年制及二年制学生得分别于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后向各系所提出硕士班预备研究生资格申请。各系所应于次学期开学日前完成审查。
三、109学年度预备研究生申请期限自109年6月23日(二)起至109年7月29日(三)止,申请学生请于上述期间内检附申请表(日间部学生适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送交各招收系所办公室办理申请及审查事宜。
四、预研生申请限一系所硕士班,违者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之学生,兼具学士学位候选人及预研生资格。预研生得依规定选修硕士班课程。日间部学生修课免缴学分费,进修部学生仍需缴学分费,但仅以大学部学分费计算。
五、取得预研生资格后,学生必须于本校学则规定之修业期限届满(含)前取得学士学位,并参加本校硕士班甄试或硕士班考试,经录取后始正式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
六、预研生取得硕士班研究生资格后,于本校大学期间所选修之硕士班课程,其成绩达70分以上者可申请抵免,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硕士班研究生应修学分数(不含论文学分),但硕士班课程若巳计入大学部毕业学分数内,不得再申请抵免硕士班学分数。
七、本校各校区109学年度预备硕士班研究生申请资格、录取名额、标准及程序如附件。
八、另若甄试本校110学年度研究所硕士班,经公告录取,并办妥报到手续之大学部四年级学生,可于四年级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提出申请,经系所主管同意后,得比照预研生之规定,修习硕士班课程。
教务处注册组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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