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113年12月25日科会综字第1130088064号函办理。
二、旨揭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14年2月21日(五)下午3时止(校内截止时间),请学生与指导教授于期限内完成线上申请作业,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三、申请研究计画之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如下(请详阅附件1):
(一)学生:已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学业成绩优良,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1、公私立大学院校二年级(含学士后学系一年级、科技大学或技术学院二年制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但不包括硕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2、公私立专科学校五专制三年级以上或二专制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
(二)指导教授:
1、符合国科会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且愿意提供研究设备(含仪器设备及图书设备等)指导学生从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导学生执行本计画而未缴交成果报告者,不得担任指导教授。
2、指导教授每年度以指导二位学生为限。
四、计画申请流程(请详阅附件2、3):
(一)至国科会「学术研发服务网」申请帐密及线上新增申请案。
(二)输入表C801资料并上传表C802、表C803及历年成绩证明(请检附至113学年度第1学期之历年成绩证明,须盖成绩专用章)。
(三)上传申请文件并点选「缴交送出」后,请通知研发处计画营运组承办人(分机12754)进行确认。
(四)确认后,请指导教授至系统上传表C804,并勾选「遵照学术伦理规范」及「是否同意提供学生查询初评意见」,之后点选「汇整送出」。
※ 以上流程皆需于114年2月21日(五)下午3时前完成,敬请留意时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附件1、3):
(一)同一件计画仅限1位学生提出申请,请勿在表C802计画书内容中显示多位学生姓名。
(二)学生及指导教授除应符合资格外,其相互间不得有配偶或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之关系。
(三)表C801申请人电话字段请尽量填写手机号码,如填写学校电话请注明分机,以利申请案有问题时能即时联系到学生;本表采线上输入资料,不用再印出纸本。
(四)指导教授任职机构与学生就读学校不同者,学生须获得就读学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请。
(五) 另因应旨揭计画作业要点增订第16点第4款规定,请申请本计画之学生应完成至少六小时学术伦理教育课程训练,并将证明文件E-mail至本组公务信箱(anoffice01@nkust.edu.tw)备查,邮件主旨请填:「申请114年度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学伦证明文件」、档名请以「学号-姓名」标示。
六、检附「国科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附件1)、「国科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线上申请作业使用注意事项」(附件2)及「国科会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书(含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附件3),各1份。
七、相关联络资讯:
(一)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洽资讯系统服务专线:0800-212-058、(02)2737-7592。
(二)有关计画内容询问,请洽国科会综合规划处,电话:(02)2737-7847、7440、7567、7568、8010。
※本项计画敬请于校内截止日前提送申请,俾利后续函送申请作业,如有任何问题,请事先告知本处承办人。
研发处
联络人:郭沛榆
分机:12754
e-mail:pola2023@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