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度第1学期日间部学生课程加退选通知,请查照。

  • 2019-09-10
日间部108学年度第1学期加退选、补选(救)注意事项
  • 选课系统路径:本校首页"在学学生"学课业系统"高科大(不分校区)"选课系统NEW
( http://140.127.113.107/)
  • 加退选开放时间
选课阶段 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适用对象
网络选课
(即时选课,采抢名额方式,达到开班人数上限为止)
108年9月16日(一)
12:30起至23:59止
研究所(硕士班、博士班)、
二技/四技四年级、五专五年级、延修生
108年9月17日(二)
12:30起至23:59止
二技/四技三年级、五专四年级
108年9月18日(三)
12:30起至23:59止
四技二年级、五专三年级、五专二年级
108年9月19日(四)
12:30起至23:59止
四技一年级、五专一年级
108年9月20日(五)
12:30起至23:59止
日间部全体学生
人工选课
(至教务处网页"课务组"表单下载"选课栏,打印申请书)
108年9月16日(一)-
9月20日(五)
每天8:30起至17:00止
  1. 日间部学生选读进修部课程
  2. 五专与大学部互选
即日起至9月20(五)17:00止
  1. 申请必修课程延后修习(本班必修课程无法于电脑线上退选,仅能以书面申请退选)
  2. 校际选课

  • 选课时请同学注意学分上、下限,未达下限者,依学则第40条规定,将勒令休学
学制 年级 选课学分下限 选课学分上限
大学部 一~二 16 28
6
(各系因特殊情况得自订提高学分数)
28
应届毕业年级 6
五专 一~三 20 36
四~五 9 28
研究生 各系所自订
  • 交换生、交流生、复学生、转系生、转学生选课:
  • 一)交换生、交流生:人工选课,若学分不足再申请补选(补救)课程。
  • 二)复学生:网络加退选选课,若学分不足再申请补选(补救)课程。
  • 三)转系生:网络加退选选课,若学分不足再申请补选(补救)课程。
  • 四)转学生:网络加退选选课,若学分不足再申请补选(补救)课程。
  • 日间部学生选读进修部课程相关规定如下:
    • 一)大学部及五专部之应届毕业生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可申请至进修部选读必修课程,其修读之课程规定如下:
    • 重补修之必修科目冲堂或当学期未开设之必修科目。
    • 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于日间部修读,经当学期之任课教师及系所主管同意者。
    • 二)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经系所主管同意后,得选读选修科目。
    • 三)非应届毕业生,不得跨部修读课程,惟双主修及辅系学生,经双主修、辅系之系所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 四)日间部研究所(博士班、硕士班)学生经系所主管同意后,得选修进修部大学部课程,但不认列毕业学分。博士班学生选修硕士在职专班课程,不认列毕业学分;硕士班学生选修硕士在职专班课程,由就读系所认列是否同意为毕业学分。
    • 五)每学期选读至多以三科为限。
    • 六)于加退选结束前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历年成绩单(无成绩单者不予受理)向各系所(科)提出申请,各系所(科)请严加审核。
  • 研究生于申请学位考试之前一定要选读6学分论文课程,方可申请学位考试。研究生选读论文须以网络选课方式办理。
  • 选课结果确认时间:108年9月24日(二)8:30至9月27日(五)23:59
    • 一)选课确认步骤:本校校务系统>查询>教务资讯查询>【选课】选课清单,确认108学年度第1学期选课结果。网址:http://webap.nkust.edu.tw/nkust/
    • 二)选课资料如有疑义,请同学自行打印并于9月27日(五)前向各系(所)选课承办人员办理更正;更正完毕,请同学务必再确认一次选课资料是否正确。
    • 三)选课资料确认无误后,请于校务行政系统上点选「选课资料确认」并送出,送出后无法进行修改,请同学注意。逾期未确认者,则以校务行政系统选课资料为准。修课学生请按规定时间上课,退选前如有缺旷课,其缺旷课时数一律不予注销。
  • 申请补选(补救)课程
办理时间 适用对象 注意事项
108.9.24 ()
108.9.27 () 每日08:30~17:00
日间部学生 学生于加退选截止后,仅下列情形得依教务处公告时间填具「补选(补救)课程申请单」,经任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管同意后至系所中心办理,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一)所选课程未达开课人数不开班者。
(二)大学部学生未达最低应修学分数或超过修课学分上限者。
(三)应届毕业生未选上毕业应修课程。
(四)已选之课程,经系所审查不同意修习者,可以办理退选。
(五)其他特殊情况,经任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管同意者。
前述第(一)(二)款「加选」课程者,以未额满课程为限。惟经任课老师及系主任同意更换大教室,得以更换后教室容纳人数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