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位辦法辦理。
二、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四年制及二年制學生得分別於三年級下學期5月1日至5月31日或四年級上學期11月1日至11月30日向各系所提出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申請,各系所應於學生申請該學期之7月31或1月31日前完成審查。
三、 111-1學期預備研究生申請期限自111年5月1日上午9:00起 至111年5月31日下午5:00止,預備研究生自111-1學期起採網路申請(路徑:https://ws3.nkust.edu.tw/BaMaApply),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資料上傳,請提早申請,操作手冊如附件1。
四、 預研生申請限一系所碩士班,違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預研生資格。預研生得依規定選修碩士班課程。日間部學生修課免繳學分費,進修部學生仍需繳學分費,但僅以大學部學分費計算。
五、 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學生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 (含)前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碩士班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六、 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於本校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其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可申請抵免,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但碩士班課程若巳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七、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建工/燕巢校區各系所預備研究生錄取名額、申請資格、標準及程序如附件2。
八、相關獎學金:
1.學校獎學金,依據本校111學年度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勵措施(請參閱附件3),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非在職生)經錄取本校日間部碩士班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 其大學歷年學業成績名次列該班前百分之十以內者(含),核發獎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
- 其大學歷年學業成績名次列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含),核 發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
- 依本校學碩士一貫學位辦法規定經各系所甄選通過之預研生, 已預修碩士學位學分,經本校一般生甄試或入學考試錄取者, 核發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 經本系研究生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每名學生於入學後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發給獎學金15,000元,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發給獎學金15,000元。
- 本獎學金領取以碩士班入學後一年內為限,獎勵期間辦理休學者或退學者,即終止提供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