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15664
設系目標
教育目標(Educational Objectives)
大學部的教育目標
培育具有組織發展、員工發展與員工關係處理能力之人力資源專業人才。
培育具有組織發展、員工發展與員工關係處理能力之人力資源專業人才。
研究所的教育目標
培育具有人力資本累積、發展與維持能力,且能創新研發與解決問題之高級人力資源專業人才。
依據本系教育目標、系所發展、社會及產業需求,考慮學生特質,並培育以「達成組織策略目標與增進組織績效」為核心,且能「設計並行與組織策略目標連結之人力資源措施」之人力資發展專業人才,分別規劃大學部及碩士班之課程模組:
培育具有人力資本累積、發展與維持能力,且能創新研發與解決問題之高級人力資源專業人才。
大學部的課程模組:
一、組織發展與人力運用組
二、員工學習與發展組
三、員工關係與行政組
一、組織發展與人力運用組
二、員工學習與發展組
三、員工關係與行政組
研究所的課程模組:
一、組織發展與人力運用組
二、員工學習與發展組
一、組織發展與人力運用組
二、員工學習與發展組
核心能力(Program Outcomes)
根據校、院、系教育目標所規劃的課程,本系所學生應具備的核心能力為:
- 大學部畢業生應具備的核心能力
1.具有整合人力資源發展實務(含組織發展與人力運用、員工學習與發展、員工關係與行政)之應用能力。
2.具有宏觀視野與專業溝通之表達能力。
3.具有人文素養與社會關懷之行動能力。
4.具有服務熱忱、敬業態度與自律負責之抗壓能力。
-
研究所畢業生應具備的核心能力
1.具有解決人力資源專業問題(含人力資本累積、發展與維持)之研發能力。
2.具有國際視野與跨文化溝通之表達能力。
3.具有人文素養與社會關懷之行動能力。
4.具有服務熱忱、敬業態度與自律負責之抗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