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預計於113學年度上學期或下學期(*已於校級交換學生系統報名者,無須申請學海飛颺,
學海飛颺 | 學海惜珠 | |
報名校級交換甄選 | 學生無須填寫申請,由交換承辦人逕行登錄申請資料 |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
報名系級交換/ 雙聯學位 |
需填寫申請 |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
二、申請資格
(一) 學海飛颺: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2. 學生須於本校註冊且於當期學制在學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者
(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3. 有意願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
須符合上述1-3項,另需符合教育部學海惜珠申請身分資格,
點擊確認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二、申請時程
113年2月1日(四)至113年3月8日(五)止,預計於7月初公告獲獎助名單及額度。
三、申請方式
以學生系統帳密登入國際處事務系統:https://四、繳交文件
一、學海飛颺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簡要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簡要撰寫擬申請系所及課程,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獲獎證明(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1000-1500字(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發展潛力(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六) 申請學海惜珠須檢附補助身分證明文件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
五、注意事項
(一) 補助期限為自核定公告日(113年5月31日)後,達一學期((二) 獲獎補助者應於次年度10月31日前出國,
(三) 同一教育階段僅得補助一次,已支領過學海飛颺/
(四) 出國研修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六、附件
(一)
(二) 113學年度辦理「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
國際處國際關係組 敬啟
聯絡人:洪晧瑜
分機:19013
e-mail:haoyu123@nkust.edu.tw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