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赴境外研修獎補助開放申請(3/8截止),歡迎有意於113學年度出國交換研修/雙聯學位學生申請

  • 2024-02-16
  • Admin
一、申請對象
預計於113學年度上學期或下學期(2024秋季班或是2025春季班)赴境外大專校院研讀學分,並符合下述申請資格者。
 *已於校級交換學生系統報名者,無須申請學海飛颺,惟若符合學海惜珠申請資格者請務必填寫*
學海飛颺 學海惜珠
報名校級交換甄選 學生無須填寫申請,由交換承辦人逕行登錄申請資料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報名系級交換/
雙聯學位
需填寫申請 符合資格者務必填寫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 學海飛颺: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2. 學生須於本校註冊且於當期學制在學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
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應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出國研修期間須為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學生)。 
3. 有意願赴國外大專校院(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修讀學分者。 

(二) 學海惜珠:
 須符合上述1-3項,另需符合教育部學海惜珠申請身分資格未具申請身分者勿申請學海惜珠。
    點擊確認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二、申請時程
113年2月1日(四)至113年3月8日(五)止逾時不予受理。
預計於7月初公告獲獎助名單及額度。
 
三、申請方式
以學生系統帳密登入國際處事務系統:https://oiascholarship.nkust.edu.tw/
 
四、繳交文件

一、學海飛颺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簡要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簡要撰寫擬申請系所及課程,不限字數或格式);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獲獎證明(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二、學海惜珠

(一) 歷年中文成績單(大學部需含排名);
(二) 語言檢定證明;
(三)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約1000-1500字(包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劃、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相關性、未來展望);
(四) 個人傑出表現或發展潛力(非必要);
(五) 研修學校錄取文件(已獲入學許可者須上傳);
(六) 申請學海惜珠須檢附補助身分證明文件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

五、注意事項
(一) 補助期限為自核定公告日(113年5月31日)後,達一學期(季),最長一學年為限。
(二) 獲獎補助者應於次年度10月31日前出國,逾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三) 同一教育階段僅得補助一次,已支領過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 出國研修期間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六、附件
(一)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二) 113學年度辦理「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甄選簡章


國際處國際關係組 敬啟
聯絡人:洪晧瑜
分機:19013
e-mail:haoyu123@nkust.edu.tw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