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108學年度下學期 | ||
奬學金名稱: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 | ||
申請系所: | |||
申請身份: | 家庭突遭變故、其他 |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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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
各項救助案由主辦單位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救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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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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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本辦法涵蓋貧戶之急難救助、貧戶之喪葬補助、貧戶之心理輔導、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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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繳表件: |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獲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轉介申請書 *選項-- (1)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2)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3)村里長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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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地點: | 各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 | ||
截止日期: | 2020/12/31 | ||
公告日期: | 2020/1/8 | ||
表單下載: | |||
相關連結: | |||
備註: |
轉介申請書之"案件描述"請各校區輔導室老師填寫表格,再送至綜業處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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