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109學年度上學期 | ||
奬學金名稱: | 「109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 ||
申請系所: | |||
申請身份: | 其他 | ||
名額: |
高中組:全國10名。
大學以上:全國3名。 |
||
金額: |
高中組:每名伍仟元。
大學以上:每名壹萬元。 |
||
申請條件: |
|
||
申請資格: |
1.申請者需附108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
||
需繳表件: |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7.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 9.申請國小「助學金」者,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 |
||
送件地點: | 學生自行寄送 | ||
截止日期: | 2020/10/20 | ||
公告日期: | 2020/9/21 | ||
表單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