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說 明:
一、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本校,提升學生素質,並依據109年2月27日、109年5月14日簽准事項辦理。
二、獎勵對象:109學年度入學本校日間部四年制學生、五專部學生及碩士班一般生(非在職生)。
三、獎勵標準:
(一)日四技:109學年度甄選入學及聯合登記分發入學之學生,每一項招生群(類)別之統測總分達台科大及北科大聯合登記分發最低錄取標準者,核發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二)五專部:
1.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達五科A++者,入學績優奬學金核發新臺幣10萬元,自入學第二學期起符合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在該班級前50%者(含),則每學期得申請續發奬學金新臺幣10萬元,合計五學年最高新臺幣100萬元之入學獎學金。
2.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達五科A者且達30點(含)以上者,入學績優奬學金核發新臺幣5萬元,自入學第二學期起符合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在該班級前50%者(含),則每學期得申請續發奬學金新臺幣5萬元,合計五學年最高新臺幣50萬元之入學獎學金。
(三)碩士班:本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非在職生)經錄取且就讀本校日間部碩士班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1.其歷年學業成績名次列該班前百分之十以內者(含),核發獎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
2.其歷年學業成績名次列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內者(含),核發獎學金新臺幣1萬元。
3.依本校學碩士一貫學位辦法規定經各系所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已預修碩士學位學分,經本校一般生甄試或入學考試錄取者,核發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四、獎勵規範:
(一)各學制達獎勵標準之新生應依規定完成註冊繳費手續,始得提出申請。
(二)五專部學生依學期發放獎學金者,前學期操行成績未達80分或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受一次小過(含)以上者,取消該學期之獎勵資格。
(三)學生同時符合兩項獎勵標準者,僅擇優發給一項獎勵。
(四)經核定受獎學生,因休學、退學、保留入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停止發給獎學金,因故休學或保留入學,休學期間停發獎學金不再補發,待復學註冊後,始得續領獎學金。
教務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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