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09-2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2021/03/30截止)

  • 2021-03-19
申請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三年級學生。
(二)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三)學業(智育):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四)操行(德育):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五)體育: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六)其他條件要求: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需繳表件: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三)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四)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五)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請向學校承辦單位領取)。
(六)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七)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送件地點:各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