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傳愛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

  • 2022-03-01

一.          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申請時間:111222日至318日截止

()繳件地點:各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

()公告平台:1.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務服務/獎助學金申請/獎助學金申請之傳愛助學金申請。網址http://newscholarship.nkust.edu.tw/ScholarshipDetails.aspx?QS=QS&SSIdStr=42299

              2.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

()申請資格:

1.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

5.需具有前一學期(11081日至111131)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時數認證。

()應檢附相關資料:

1.助學金申請表。

2.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

3.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無則免)

4.前一年(最新)全戶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一份(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附)

5.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6.申請人入帳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人切結書。

()獲獎助名單將另行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及簡訊通知。

 

二.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各校區綜合二組:

第一校區,分機53206

建工校區,分機51203

楠梓校區,分機52204

燕巢校區,分機18608

旗津校區,分機2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