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四年制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辦理。
二、四年制日間部學生修業期間,合於本辦法標準者,
三、因本(108-1)學期暨歷年成績排名,需俟同學校內、
四、同學可先填寫申請書送至系辦,俟成績排名確定後再後補繳交證
五、聯絡人資訊:
教務處註冊組 李惠惠小姐 分機:31162、31111-31116。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51102、51103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18502-18504、18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53102、53103、5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52102-52104、5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25022、2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