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選課準則規定,學生於加退選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得申請停修課程。
二、申請時間:110年10月18日(一)上午9點至12月30日(四)下午5點止。
三、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起採線上申請,線上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在學學生→教務服務→2.選課系統(選課相關線上申請表),申請通過後須待綜合業務處停修登錄完畢後,方算完成停修手續。
四、停修課程之成績登錄、學分計算及學分費繳交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停修課程仍登載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成績欄以「停修」、「withdraw」登錄。
(二)停修不限科目數,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扣除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
(三)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五、其餘有關課程停修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校選課準則
六、檢附選課相關表單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如附件,停修請參閱P.5-6。
建工校區日間部學生詢問分機:51102~51103、51105~51108
建工校區進修部學生詢問分機:12813~12818
燕巢校區日間部學生詢問分機:18502~18504、18508
楠梓校區日間部學生詢問分機:52102~52104、52109
旗津校區日間部學生詢問分機:25021~25023
楠梓校區進修部學生詢問分機:52108
旗津校區進修部學生詢問分機:52108
第一校區日間部學生詢問分機:53103~53108
第一校區進修部學生詢問分機:53111
課務組承辦人:
建工校區分機:31121
燕巢校區分機:31125
第一校區分機:31123
楠梓校區分機:31190
旗津校區分機: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