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課程加退選通知,請查照。

  • 2019-09-10
日間部108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補選(救)注意事項
  • 選課系統路徑:本校首頁"在學學生"學課業系統"高科大(不分校區)"選課系統NEW
( http://140.127.113.107/)
  • 加退選開放時間
選課階段 選課系統開放時間 適用對象
網路選課
(即時選課,採搶名額方式,達到開班人數上限為止)
108年9月16日(一)
12:30起至23:59止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二技/四技四年級、五專五年級、延修生
108年9月17日(二)
12:30起至23:59止
二技/四技三年級、五專四年級
108年9月18日(三)
12:30起至23:59止
四技二年級、五專三年級、五專二年級
108年9月19日(四)
12:30起至23:59止
四技一年級、五專一年級
108年9月20日(五)
12:30起至23:59止
日間部全體學生
人工選課
(至教務處網頁"課務組"表單下載"選課欄,列印申請書)
108年9月16日(一)-
9月20日(五)
每天8:30起至17:00止
  1. 日間部學生選讀進修部課程
  2. 五專與大學部互選
即日起至9月20(五)17:00止
  1. 申請必修課程延後修習(本班必修課程無法於電腦線上退選,僅能以書面申請退選)
  2. 校際選課

  • 選課時請同學注意學分上、下限,未達下限者,依學則第40條規定,將勒令休學
學制 年級 選課學分下限 選課學分上限
大學部 一~二 16 28
6
(各系因特殊情況得自訂提高學分數)
28
應屆畢業年級 6
五專 一~三 20 36
四~五 9 28
研究生 各系所自訂
  • 交換生、交流生、復學生、轉系生、轉學生選課:
  • 一)交換生、交流生:人工選課,若學分不足再申請補選(補救)課程。
  • 二)復學生:網路加退選選課,若學分不足再申請補選(補救)課程。
  • 三)轉系生:網路加退選選課,若學分不足再申請補選(補救)課程。
  • 四)轉學生:網路加退選選課,若學分不足再申請補選(補救)課程。
  • 日間部學生選讀進修部課程相關規定如下:
    • 一)大學部及五專部之應屆畢業生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可申請至進修部選讀必修課程,其修讀之課程規定如下:
    • 重補修之必修科目衝堂或當學期未開設之必修科目。
    • 因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於日間部修讀,經當學期之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同意者。
    • 二)延長修業年限學生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得選讀選修科目。
    • 三)非應屆畢業生,不得跨部修讀課程,惟雙主修及輔系學生,經雙主修、輔系之系所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 四)日間部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學生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得選修進修部大學部課程,但不認列畢業學分。博士班學生選修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不認列畢業學分;碩士班學生選修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由就讀系所認列是否同意為畢業學分。
    • 五)每學期選讀至多以三科為限。
    • 六)於加退選結束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無成績單者不予受理)向各系所(科)提出申請,各系所(科)請嚴加審核。
  • 研究生於申請學位考試之前一定要選讀6學分論文課程,方可申請學位考試。研究生選讀論文須以網路選課方式辦理。
  • 選課結果確認時間:108年9月24日(二)8:30至9月27日(五)23:59
    • 一)選課確認步驟:本校校務系統>查詢>教務資訊查詢>【選課】選課清單,確認108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結果。網址:http://webap.nkust.edu.tw/nkust/
    • 二)選課資料如有疑義,請同學自行列印並於9月27日(五)前向各系(所)選課承辦人員辦理更正;更正完畢,請同學務必再確認一次選課資料是否正確。
    • 三)選課資料確認無誤後,請於校務行政系統上點選「選課資料確認」並送出,送出後無法進行修改,請同學注意。逾期未確認者,則以校務行政系統選課資料為準。修課學生請按規定時間上課,退選前如有缺曠課,其缺曠課時數一律不予註銷。
  • 申請補選(補救)課程
辦理時間 適用對象 注意事項
108.9.24 ()
108.9.27 () 每日08:30~17:00
日間部學生 學生於加退選截止後,僅下列情形得依教務處公告時間填具「補選(補救)課程申請單」,經任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管同意後至系所中心辦理,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一)所選課程未達開課人數不開班者。
(二)大學部學生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或超過修課學分上限者。
(三)應屆畢業生未選上畢業應修課程。
(四)已選之課程,經系所審查不同意修習者,可以辦理退選。
(五)其他特殊情況,經任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管同意者。
前述第(一)(二)款「加選」課程者,以未額滿課程為限。惟經任課老師及系主任同意更換大教室,得以更換後教室容納人數受理申請。